发布时间:2019-09-06 10:16:53 文章来源:政府办
单位地址:公安大厦八楼、九楼
联系方式:0469-6135266
电子邮箱:bqxsfj@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
姓 名 |
工作分工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局长 |
邓龙波 |
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 |
0469-6191701 |
13304886999 |
副局长 |
刘景龙 |
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主管公证处、社区司法所、十个乡(镇)司法所、基层业务股(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律管理与法制办公室。 |
0469-6191702 |
13054375777 |
副局长 |
曲振锋 |
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主管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
0469-6191703 |
18246903777 |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k8平台 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县基层法律工作者、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在k8凯发娱乐 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
4、管理和指导公证处工作。
5、管理、指导各乡(镇)司法所、社区中心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8、组织、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9、管理、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10、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1、为县政府和所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13、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14、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信访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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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陈丽鑫 |
办公电话 |
0469-6135266 |
手 机 |
13555111423 |
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8楼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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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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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本局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计财装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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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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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孙倩 |
手 机 |
1824699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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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8楼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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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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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指导全县的律师工作,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的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公证处业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活动;为县政府和所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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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基层业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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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谢静 |
手 机 |
1394660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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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8楼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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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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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管理、指导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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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依法治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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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杨雪 |
手 机 |
1384696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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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8楼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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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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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指导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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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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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刘雷 |
手 机 |
13895858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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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8楼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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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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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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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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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迟德生 |
办公电话 |
0469-6135148 |
手 机 |
18367640999 |
办公地址 |
公安大厦9楼9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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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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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负责指派、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项;指导、推动司法所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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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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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冯延龄 |
办公电话 |
0469-5422770 |
手 机 |
13946676879 |
办公地址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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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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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受理公证申请,办理公证业务,以本公证处的名义出具公证书。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