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k8凯发 办公室k8平台 印发《k8娱乐平台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k8娱乐平台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k8凯发 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k8娱乐平台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k8平台 印发〈双鸭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双民联〔2018〕11号),结合k8凯发娱乐 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墓地,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殡葬行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全面整治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等现象,有效治理“三沿五区”乱埋乱葬问题,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转变殡葬部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促进k8凯发娱乐 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针对公墓建设运营和骨灰寄存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针对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乱收费和越权管理等违法违规进行整治。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透明度低,服务质量差、价格高行为。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未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

2.误导捆绑强制消费、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和限制丧属自带丧葬用品行为。

3.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黑中介”“一条龙”内外勾结,从中进行利润分成等不正当交易行为。殡葬商品、殡葬服务价格垄断。

4.殡葬管理单位越权执法,违规处罚、以罚代化等行为。

(三)针对散埋乱葬行为进行整治。

1.擅自建在铁路、国道、省道、县乡、乡村道路沿线两侧的墓、碑;

2.擅自建在河道、堤岸、水库沿线两侧的墓、碑;

3.擅自建在城乡规划区、旅游风景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内的墓、碑;

4.擅自建在林地、自留地、承包地、宅基地中的墓、碑;

5.擅自把骨灰装棺进行二次入土安葬或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在地面安放;

6.村委会擅自设立的村级墓地。

(四)针对殡葬服务单位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整治。

1.殡葬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索要“红包”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2.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等问题。

(五)稳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1.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的体制机制情况,落实省、市k8平台 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2.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和惠民殡葬工作推进情况。

3.殡葬改革推进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4.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建设中心乡镇骨灰寄存堂(楼)调研和规划情况。

6.管控散埋乱葬的工作安排和具体推进措施情况。

7.是否存在对土葬、骨灰二次葬“以罚代化”问题。

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建设筹备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8月10-10月10日)

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9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总结报告,完善制度。(10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相关单位要对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将于10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k8凯发娱乐 殡葬改革,提高殡葬管理水平,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特成立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组 长:韩 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德权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陈玺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梁兴俊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王 欣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景龙 县司法局副局长

董殿武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周雪松 县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关金龙 县规划局副局长

纪卫国 县卫计局副局长

柳景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邵立生 县住建局副局长

闫世晨 县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席俊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 卿 县林业局副局长

韩洪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丽萍 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胜坤 县物价局副局长

赵艳华 宝清镇副镇长

马振江 七星泡镇副书记

夏 天 青原镇人大主席

孙起文 夹信子镇副镇长

秦远鹏 小城子镇副镇长

吴彦国 龙头镇副书记

王有才 朝阳乡人大主席

王丽华 万金山乡副书记

宋 飞 尖山子乡武装部部长

赵圣涛 七星河乡人大主席

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殡葬执法队队长潘智同志担任。

设立联系和举报电话:0469-6194003

五、部门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 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县规划局 要加强殡葬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加强公墓建设、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堂项目规划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县卫计局 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有关情况的排查,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县统战部(民族宗教局) 负责排查并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县公安局 负责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私自改装车辆运送尸体等违法行为。

县城市执法局 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十字路口烧纸祭奠的治理力度。

县国土局 负责对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进行排查, 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

县住建局 负责对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县林业局 负责纠正和查处毁林建造坟墓、私埋乱葬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县物价局 负责对殡葬领域收费定价情况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不进行价格公示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

县精神文明办 牵头做好移风易俗、丧事大操大办、乱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专项治理,并把殡葬专项治理和移风易俗治理工作列入年终文明责任考核。

县环保局 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

县司法局 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

县财政局 按原有资金列支渠道提供经费保障。

县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县内风景旅游区内私埋乱葬的日常监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专门力量,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把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文明考评、绩效考核、专项督查,推动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综合施策,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散埋乱葬、市场监管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对突出复杂问题,要组织联合执法,合力攻坚,不留死角。

(三)深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乡镇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k8凯发娱乐 殡葬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每月30日前将本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长期治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对本次专项整治难以攻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彻查深层次原因。同时,要严肃专项整治工作纪律,凡是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不敢担当碰硬,不能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将给予全县通报,并视情节进行约谈,直至采取组织、纪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