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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娱乐平台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k8平台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k8平台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4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以及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公开内容。实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管理,围绕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等3方面内容,重点公开以下7个领域的信息:一是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四是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五是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六是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七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二)公开主体及时效。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脱贫攻坚领域信息由市、县扶贫主管部门按权限负责牵头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由县民政主管部门按权限负责牵头公开。教育领域信息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职教集团按权限负责牵头公开。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由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按权限分别负责牵头公开。环境保护领域信息由县环保、住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权限负责牵头公开。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由县消防、安全监管、林业、畜牧、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国土资源、地震、煤管、住建、卫生计生、民政等主管部门按权限分别负责公开。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由县文化和体育主管部门按权限分别负责牵头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内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最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三)增强公开实效。坚持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相结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等信息平台,形成立体式、多渠道、分层级、分专业的公开方式。全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要进行分类归集、集中发布,打造一站式、全时段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用户体验。

三、保障措施

重点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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